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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宣判

2023-09-06 16:33:52

死缓!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宣判

9月6日,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重审宣判。

2001年,一对母子惨遭杀害分尸的案子轰动一时,死者正是李玉前的妻子和他年仅3岁半的儿子。根据当时检方指控,李玉前被认定为嫌疑人,和婚外情人孟瑞红一同犯下此案。多年来,李玉前在狱中坚持申诉,从死刑到上诉,再从维持原判到发回重审,李玉前案经历了一波三折。

据“六盘水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该案发回重审后,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和公诉机关的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被告人李玉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孟瑞红明知李玉前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包庇罪。李玉前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应由李玉前赔偿,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针对其所提的诉讼请求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对其经济损失酌情支持。孟瑞红未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9月6日上午,李玉前的哥哥李玉山回应话人间记者,这样的宣判结果对于李玉前和家人来说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并不能接受,李玉前当庭便提出上诉,目前李玉前和家人已经在商量下一步上诉的事情。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认为,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因此,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该条规定来看,刑罚是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排列。因此,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应当首先考虑重刑。

同时死刑作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案件的审理,对证据的证明标准更为严格,不仅要达到确实、充分,还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追求结论的唯一性,以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回归到本案,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李玉前故意“杀妻灭子”,致两人死亡的情况下,正常的判决结果应当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在本案中,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再一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这个判决,刘凯律师认为,还是没有解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前发回再审时“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问题。

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故意杀人罪改判无罪的案件中,大部分是“真凶出现”、“亡者归来”,很少以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

另外,有网友提出“被判死缓坐了20多年牢现在已经出狱了,现在经过不断上诉后又重审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这次宣判要如何执行呢?两年后还会被执行死刑吗?”刘凯律师解答表示,从先前媒体的报道来看,李玉前经过数次减刑后,已经于2022年12月22日获释出狱,这说明对于李玉前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即使六盘水中院再审判决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不需要另外再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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