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碎学生头骨老师曾被投诉 改过名字
2023-09-08 10:35:309月6日,湖南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名男性教师宋某明用三角板打伤学生。事发后,受伤学生家属在社交媒体中介绍了事发过程,并对宋某明和学校的后续处理表达强烈不满后引发关注。
网传微信聊天界面截图显示,事发时间为9月6日下午16时左右,但家长却在两个小时后才接到校方的通知,校方在受伤学生未经全面检查的情况下,建议医院直接进行缝合伤口处理。
一份疑似收治受伤学生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手术记录显示,9岁受伤学生刘某某,颅骨骨折、左侧额叶脑挫伤伴血肿形成,并且颅内存在异物,手术过程中,医生发现颅骨纵行规则缺损,长约4cm,宽度2mm,于9月7日2时9分成功完成手术。
9月7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告表示,据初步调查,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
通报中称,目前该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后续,该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该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随后,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教师已被刑拘。
家属表示不能理解
9月7日,受伤学生刘某某的家属,在博才梅溪湖小学门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6日下午,宋某明用钢化玻璃材质的三角板击中孩子头部后,三角板嵌入孩子头中很深。
在后续就医中发现,三角板的部分碎片留在了孩子颅内,后经手术全部取出。手术时长约4个小时,术后孩子仍然处于昏迷状态,尚未完全脱离危险。
令受伤学生家属颇为愤怒的是,6日当天下午事发后,学校先把学生带至医务室进行紧急包扎处理,但是随着流血伴有脑浆流出,随后学校将学生送至了附近的一个普通医院进行处理,该医院建议对伤口进行缝合处理。
直至院方要求实施缝合处理需家属签字时,校方才与受伤学生家属取得联系。随后,在受伤学生家属的强烈坚持下,将学生转至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进行全面诊断,经过CT诊断后,对受伤学生实施了手术。
在事发后,家属前往博才梅溪湖小学沟通时得知,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家属对此表示不能理解。
“首先,三角板嵌入孩子头中,造成大量碎片遗留,到底是受到了怎样的击打?这是意外还是主观故意?其次,在事发后两个小时,校方才通知家属前往医院处理,这两个小时学校究竟在做什么?事关孩子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校方缘何不与家属沟通?”受伤学生刘某某家属对媒体表示。
9月7日傍晚,受伤学生的父亲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孩子目前已从昏迷中醒来,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对于事发原因及经过校方仍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交代。
“目前只想着先把孩子的伤治好。”受伤学生父亲说。
校方感到意外
据话人间报道,9月7日上午,博才梅溪湖小学师德师风监督相关负责人向前来咨询此事的家长证实了此事。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学校所有领导、教育局领导都在处理此事,公安部门也介入了调查。
该负责人表示,校方对于此事的发生感到“意外”,涉事教师宋某明平时上课接受学校巡查都很正常,事发时宋某明在维持课堂秩序,受害孩子为四年级学生,给孩子造成伤害的是四年级数学老师所使用的三角板。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宋某明是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的一名信息技术老师,于2018年调入该校,平时教授学生电脑绘画等科学课程,曾获教学竞赛奖项。
在博才梅溪湖小学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仍留有宋某明获得岳麓区2022年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的喜报。
宋某明获得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 图/博兴梅溪湖小学官方公号
在该校的另一篇推文中还提到,宋某明曾表示要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践行“知书达礼”的校训,提升修养,净化心灵,反躬自省,以身垂范。同时该校公众号推文也曾评价宋某明是一位“特别好学的青年教师”。
从该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可见,宋某明日常还承担着拍摄学校内各类活动的工作,他所拍摄的照片大量被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
涉事教师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一位自称是宋某明同学的知情者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今年40岁的宋某明1999年毕业于湖南长沙长郡中学。宋某明曾在湖南长沙博才西湖小学任语文教师兼班主任,但因学生成绩不理想,遭到学生家长投诉后,经过统一考试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
在一张网传图片中,宋某明在为某阅读软件进行推广时所标注的工作单位为长沙市博才西湖小学。在推荐语中他曾写到:不经意间成为一名语文教师,一做就是好几年。帮助孩子成长中我感到存在与收获……
该知情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宋某明的曾用名为“宋某亮”。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在长郡中学官网发布的校友名录上发现,在该校1999届初中毕业生中,初117班的名单中确实出现“宋某亮”字样。
9月7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致电长沙博才西湖小学的招聘负责人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在得知问题后,该负责人随即挂断电话。
通过检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信息得知,2018年7月11日,“宋某亮”的名字曾进入《2018年岳麓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公示名单》中。
在那份名单中,“宋某亮”以总成绩75.75分位列小学语文(在职男)组别第二名。
随后,在同年9月21日,“宋某亮”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岳麓区教育局公开发布的《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中。
中国新闻周刊就“宋某亮”何时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何时变更了自己的名字,以及以语文教师应聘上岗后缘何改任信息技术教师等问题多次拨打博才梅溪湖小学电话,均未被接听。
9月7日傍晚,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 (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