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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过年要报备?媒体:警惕随意管控

2024-01-10 21:17:18

日前,一则陕西洋县纸坊街道某社区发布的“返乡过年人员报备”通知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热议,通知要求对返乡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地及返乡理由进行“日排查,日汇总”。1月10日,涉事街道发布情况说明,称此事因社区工作人员“理解偏差、工作方式简单,社区负责人把关不严”造成,已责令社区撤销通知。

返乡过年要报备?媒体:警惕随意管控

返乡又要报备了?难道不报备又成了恶意返乡?经历了三年疫情的人们,被一条关键词足够醒目的社区通知惊掉了下巴。公众对“返乡报备”的心有余悸,源于对社会回归正常、国家步入新阶段的共同珍惜,同时也是法治化语境中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种敏锐直觉。

严格说来,前述通知从一开始就已经透露出“此报备非彼报备”的些许信号,比如信息收集机构为街道司法所,已经与疫情防控无甚关联,但对于“不报备”的所谓责任追究,其合法性、合理性都很值得商榷。

对于社会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各地有相应的登记、报备程序存在,但据2017年出台的《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30日以下的”也属于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的法定情形。说起来,看似勉强能够对接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也无法与前述“返乡报备”严丝合缝对上。

看似是“一场误会”的返乡报备通知,更不能用同样语焉不详的回应搪塞过去。按照当地官方说法,涉事社区工作人员是由于“理解偏差”才导致了“一语惊天下”的通知发出,而所谓“理解偏差”,指向的显然是一个确实存在的管理信息。据话人间的报道,当地因“过年期间返回洋县的务工者比较多”而基于安全考虑,要求社区做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至于这个工作怎么做,则“各个社区方式方法不同”。按街道办的此前说法,即便是返乡报备也属于“社区自治”范畴。

要求返乡报备,如果仅仅属于某种“社区自治”意图,则应当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与程序。法律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对于仅做短暂停留、探亲访友的过年返乡,又何必如此大动干戈、严阵以待?

春节假期临近,返乡探亲属于再正常不过的公民权利,对于人口承接地的地方治理,如何接得住、服务得好返乡人群,确实考验地方治理的眼界和水平。有地方在向返乡人员趁机发出旅游、招商邀请,想尽办法联络感情,也有地方可能还抱着某种僵化的管控思路,恨不得把每一个人的行动以及信息都攥入手掌心,这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信号,需要全社会警惕。

过年返乡不该被层层防备,哪怕是没有“理解偏差”,这种自上而下的盯防或随意管控也都是不能接受的。流动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落脚点,应当而且必须只能是服务而不是其他。对于不报备的那些恫吓,只会消解公共服务的初衷、败坏地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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